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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院机关各处室、各研究所: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各单位务必科学理解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遵照区别管理的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出国经费先行审核制度(见藏财行字〔2014〕24号),立即制定2016下半年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

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计划,必须明确出访任务内容、出访预期成果、出访团组人员构成、出访国别组织机构会议名称、计划出访时间、出访资金来源,同时应当杜绝因人设事、因人找事和同一单位部门有职称领导人员同团或同期出访。

各单位应于2016年7月20日前详细填写《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2016下半年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单位公函将表格所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2份,一并报送院农牧科技交流培训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文件。

附件1、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到培训处领取复印件)

2、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2016下半年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表(通过院网站下载)

农牧科技交流培训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2016下半年科研人员出国学术交流计划表_20160712.xlsx已下载
附件【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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