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各处室、各研究所: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各单位务必科学理解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遵照区别管理的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出国经费先行审核制度(见藏财行字〔2014〕24号),立即制定2016下半年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
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计划,必须明确出访任务内容、出访预期成果、出访团组人员构成、出访国别组织机构会议名称、计划出访时间、出访资金来源,同时应当杜绝因人设事、因人找事和同一单位部门有职称领导人员同团或同期出访。
各单位应于2016年7月20日前详细填写《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2016下半年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单位公函将表格所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2份,一并报送院农牧科技交流培训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文件。
附件1、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到培训处领取复印件)
2、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2016下半年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计划表(通过院网站下载)
农牧科技交流培训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